5月22日,《交通运输部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发布,《立法计划》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任务,紧扣部中心工作,明确了2024年交通运输立法工作主要任务,包括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升安全应急保障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涉外法治建设等。 根据各立法项目的亟需程度和工作基础,《立法计划》将立法项目分为一类立法项目和二类立法项目。 其中,一类立法项目,是指行业发展亟需、立法条件成熟,力争年内完成部内工作或者公布的项目,共48件。包括交通运输法、国防交通法(修订)、海商法(修订)、公路法(修订)、民用航空法(修订)、铁路法(修订)、邮政法(修订)7部法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农村公路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快递暂行条例(修订)、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邮政普遍服务条例8部行政法规,以及33件部门规章。 二类立法项目,是指行业发展需要但尚不紧迫、具有一定立法基础但仍需深化研究的项目,共38件,包括1部法律、11部行政法规和26件部门规章。 《立法计划》还从坚持开门立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力量投入、强化组织协调等方面对开展交通运输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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