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贯彻黄河保护法,落实水利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5月16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联合水资源管理司,组织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黄河流域9省区及部直属有关单位以视频方式对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推进。 会议指出,水利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贯彻黄河保护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实际行动,是加强违法取水突出问题整改的有力手段。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工作定位,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相关问题整改。 会议要求,黄河流域9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检察机关、河务部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加快推进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对流域违法取水问题全面排查,提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可以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的整改的应限时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将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取水监测计量、取水口规范化管理、取用水领域信用监管、互联网 监管、用水权改革等方面健全完善取用水监管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黄河保护法赋予的水资源管理保护职责,善用会用用好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展开。广泛宣传发动,提高专项行动的知晓率,营造震慑违法、鼓励守法的浓厚氛围。拓宽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搜集问题线索。严格执法监管,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加强协同协作,健全信息共享渠道,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水资源管理司、水资源管理中心、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水利报社以及黄委、黄河流域9省区水利厅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